徐元梦(1655年-1741年),字善长,号蝶园,
满族,
舒穆禄氏,
满洲正白旗人,
清朝大臣。
康熙十二年,中进士,改
庶吉士。康熙二十二年,迁
太子中允,充
日讲起居注官。以讲学负声誉,大学士
明珠欲网罗之,其迁词曹直讲筵,明珠尝荐于皇上。徐元梦以明珠方擅政,亦不附
纳兰明珠。后因
德格勒私抹起居注案,夺官逮下狱,几处
绞刑,后皇帝饶其不死,被鞭打一百。康熙三十二年,供职
上书房,教诸皇子读书。康熙四十一年,充顺天乡试考官。康熙五十三年,授
浙江巡抚,临行前赐御制诗文集及鞍马。康熙五十四年,上疏:“杭州、绍兴等七府旱潦成灾,已蒙蠲赈,并截漕平粜。未完额赋,尚有十三万馀两,请秋成后征半,馀俟来岁。”皇帝批准。康熙六十年,上赐以诗,曰:“徐元梦乃同学旧翰林,康熙十六年以前进士只此一人。”
乾隆六年秋,有疾,十一月,疾剧。乾隆命
皇长子永璜视疾。又遣大使来问候,徐元梦伏枕流涕曰:“臣受恩重,心所欲言,口不能尽!”大使出去后,呼曾孙取《
论语》检视良久。翌日遂卒。赠太傅,
赐祭葬,谥文定。
舒赫德 (1710-1777年) ,字伯雄、伯容,又字明亭,隶属
正白旗满洲,
礼部侍郎徐元梦之孙。雍正六年(1728),由
笔帖式授
内阁中书。十三年,迁
监察御史,在
军机处行走。乾隆二年(1737)八月,上疏请将闲散
八旗安置东北屯垦;赎还典于民人之
旗地,诏允。三年,迁
内阁侍读学士。四年,擢副都御史、刑部待郎。六年,兼办
步军统领事务,整顿旗容。十二年五月,任
户部侍郎。十三年四月,授正黄旗汉军都统。九月,调镶红旗汉军都统,军机处行走。十月任
会典馆总裁、
兵部尚书。十四年,授参赞,加
太子太保。参与平定
大金川土司、
准噶尔部与回疆贵族叛乱。旋迁
工部尚书、
镶红旗满洲
都统。二十八年,任
经筵讲官,兼署工部尚书、步军统领,加太子太保。三十年,任国史副总裁。三十一年署,
陕甘总督。